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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BZ16-2002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(已废止)

    接触甲苯、二甲苯的浓度,为一良好的接触指标,可作为诊断与鉴别诊断的参考指标。采样应 在中毒早期进行。 A6急性甲苯中毒无特效解毒药,可给予葡萄糖醛酸,以利毒...
  • GBZ15-2002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

    1.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。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,非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亦可参照执行。 2.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...
  • GBZ14-2015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

    1、修订后的标准在中度中毒中增加了“间质性肺水肿”。在急性氨中毒所致的肺水肿患者中,胸片及肺CT报告影像学改变为间质性肺水肿的比较多见,且临床症状、体征明显轻于肺泡性肺水肿的表现,经对症治疗,短期内肺功能即可恢复正常,多数预后较好,明显有别于肺泡性肺水肿对患者造成的严重损害,故诊断分级标准归于中度中毒。   2、将“窒息”作为重度中毒的诊断条件之一。部分急性氨中毒患者7-14天左右发生支气管黏膜脱落导致气道阻塞。不完全性气道阻塞可致严重的呼吸困难,患者严重缺氧,出现呼吸三凹症,预后较差。完全性气道阻塞
  • GBZ14-2002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(已废止)

   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是在职业活动中,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氨气引起的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,常伴有眼和皮肤灼伤,严重者可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。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及处理。非职业性急性氨中毒亦可参照执行。
  • GBZ13-2016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的诊断

    GBZ 13-2016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的诊断》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的诊断原则、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的诊断及处理
  • GBZ13-2002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(已废止)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制定本标准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原标准GB7799-1987与本标准不一致的,以本标准为准。   丙烯腈(ACN)是合成化工的重要单体,用途广泛。可因接触较大量的丙烯腈而发生急性中毒。为了有效地防治急性丙烯腈中毒,曾颁布了GB7799-1987。
  • GBZ12-2014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

    铬鼻病的诊断标准我们国家有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,编码是GBZ12-2014也是最新版的,2014年制定,铬鼻病的发病需要较长的时间接触六价铬化合物,满足两个条件,较长时间和接触六价铬化合物数月或数年。
  • GBZ12-200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(已废止)

    GBZ 12-2002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 【适用范围】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。本标准适用于六价铬化合物引起的职业性鼻部损害。
  • GBZ11-2014职业性急性磷化氢终中毒的诊断

    《GBZ 11-2014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》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和处理原则。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与处理。
  • GBZ11-2002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(已废止)

    本标准的第5.1条为推荐性的,其余为强制性的。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制定本标准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原标准GB7797-1987与本标准不一致的,以本标准为准。   在接触磷化氢的职业活动中,可发生急性四氯化碳中毒。为了保护接触者的身体健康,便于开展中毒防治工作,并根据职业病诊断标准应当反映临床最新进展的要求,对GB7797-1987作了修订。